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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年初,王强(化名)和李虎(化名)在刷网络视频时听人介绍了一种快递便民服务,从中他们发现利用寄件人的账户信息可以非法牟利,于是用诈骗手段将商户寄出的高价值的黄金占为己有。
“在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后,引导侦查下发现两名被告人作案了十次,经我们梳理发现,最终诈骗金额达33万余元。”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徐艳侠说。
案件移送至检察机关后,承办检察官认为,两名被告人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数额巨大,两人的行为已涉嫌犯诈骗罪。在审查起诉阶段,考虑到两被告人均属于未成年人,检察官主动联系了他们的家长,调解劝说家长退赔了被害公司的33万元经济损失,并最终取得了被害公司的谅解。经审理,法院最终一审判决二被告人分别获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芙蓉检察制发检察建议
帮助寄递企业堵漏洞消隐患
为进一步落实“七号检察建议”,加强寄递安全管理,8月25日上午,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针对办理的这起诈骗案件暴露出的快递公司网络安全风险召开寄递安全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座谈会,现场为寄递企业递送检察建议,帮助堵漏洞、消隐患。
在当天的座谈会上,涉案快递公司负责人表示赞同检察建议中反映的问题,并将严格按照检察建议中的意见与建议进行整改。
与会各单位代表还对目前寄递行业情况进行了讨论,对如何依法预防、打击和惩治利用寄递方式进行的违法犯罪、共同维护寄递安全法治化治理等问题进行了交流,就如何促进行业发展、堵塞监管漏洞、解决现有问题、提高从业人员法律意识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意见。下一步,长沙检察机关将继续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协同寄递监管部门共同推进寄递安全问题治理,筑牢寄递安全“防火墙”,助力寄递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记者:梁好
来源:政法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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