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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修订印发《发电机组进入及退出商业运营办法》以来,南方能源监管局即时组织学习,并结合辖区实际多措并举抓好细化落实。
一是组织辖区内电网企业和新并网运行的发电企业座谈,宣贯国家有关政策,了解企业关注重点,听取做好政策细化落实的意见建议。二是成立由监管机构、电力企业有关人员组成的工作组,结合国家最新政策要求梳理辖区内现有相关工作制度,明确修订工作重点和有关思路。三是组织工作组多次研究讨论,结合辖区实际率先形成《广东、广西、海南发电机组进入及退出商业运营实施细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实施细则明确了具体适用范围,细化了并网调试程序、与电力市场交易衔接、调试电量电费结算、辅助服务费用分摊机制等规定,规范了新建机组调试意见和转商业运营手续文本格式,具有较强的操作性。
下一步,南方能源监管局将结合反馈意见进一步完善《广东、广西、海南发电机组进入及退出商业运营实施细则》,为规范发电市场秩序监管提供制度支撑。
责任编辑:江蓬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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